GQY视讯(300076)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GQY视讯GQY视讯(SZ:300076)2025-12-18 16:45

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以及股东 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5:00 在河南省开封 市郑开大道 296 号自贸大厦 B 座 5 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龚嘉驰律师、崔源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