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权限 - 对单个项目投资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项目审批[14] - 对风险投资中投资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的项目审批[14]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8]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18] - 审议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18]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8]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18] - 审议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19] - 审议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超70%的事项[19] 会议召开 -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24]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有权书面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8] - 召开股东年会应于会议召开20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于15日前发出书面通知[34]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20]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5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以特别决议通过[56] - 公司分立、合并支付的价款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需以特别决议通过[56] - A股或H股股东会决议需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权表决通过[5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可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审批权授予董事长等相关主体,但法定职权等不可授权[20] - 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包括内资股和外资股,变更或废除A股或H股股东权利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2] - 股东会提案一般由董事会负责提出,审计委员会等也可提出提案[27] - 董事会需在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37][39][32]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7][38][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在特定情况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37][38]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3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3] -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4小时提供[42] - 登记发言人数以十人为限,超十人取持股数多的前十位[44]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主任主持,主任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成员主持[46]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47] -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按顺序由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48]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除职工代表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5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6]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征集[5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按股东会通知处理[61] - 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间隔12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A股、H股,数量各自不超该种类已发行在外股份20%,不适用特别表决程序[57] - 股东会会议记录需与相关资料一并至少保存10年[59]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依法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63] - 股东会决议公告在符合规定的报刊和公司网站刊登[65]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册等文字资料[65]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报备会议纪要、决议等材料并办理公告事务[67]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注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67] - 本规则制订和修改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后,提请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68]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8]
中石化油服(010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