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0262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2] - 主席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2] 财务报告审议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4] - 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关注会计政策等多项事项[4] 财务问题处理 - 存在财务造假等问题,要求公司更正相关财务数据[5] - 成员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有异议应投反对或弃权票[5] - 公司财务报告有虚假记载等,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5] 外部审计沟通 - 在审计工作各阶段与外部审计师沟通并审查结果[7] - 就外部审计师聘用等问题向董事会提建议并批准费用[7] - 制定外部审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政策并执行[7] 关系监察与分歧解决 - 负责监察公司与外部审计师关系,解决财务报告分歧[8] 财务流程与内部控制监督 - 监督及评估公司财务汇报流程、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8]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9] 信息披露监督 - 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9] 部门协作 - 与管理、法律部门审阅讨论公司财务及法律相关事项[10] 内部审计督导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10] 内部控制评价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形成评价报告[11] 费用承担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13] 异常调查与违规处理 - 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调查,必要时聘中介机构提供意见[13] - 发现董事、高管违规应通报或报告并披露[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