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600028) - 中国石化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1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修订 | | | | 附则 12 | | --- | | 第三章 |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 东会,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所在地城市或者董事会指定的 其他地点。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按照有关监管 规则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投票方式和其他方式为股东提供便 利。公司采用网络投票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的,应在股东 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者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表决程序。股东通过上述方 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会除设置会场以现场形式召开外,还可以同时采用电子通讯方式召开。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