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003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8 18:44

会议召开时间 - 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召开[9] - 半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召开[9] - 季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公历4月、10月召开[9] 临时会议提议与召集 - 多种情况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3]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签发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9] 会议通知与材料 - 董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提前14天通知董事,临时会议至少提前10天通知[17] - 董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提前10天发出会议材料,临时会议至少提前5天发出[17]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须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会议决议[21] 董事委托与投票 - 1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董事[22] - 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不委托关联董事[22] - 董事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作放弃投票权[22] 决议通过规则 - 董事会普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发行新股须2/3以上通过[26][2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资助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10%,决议须2/3以上董事通过[28] - 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28] - 关联董事不参与相关决议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9] 其他事项 - 董事会会议记录在公司住所保存至少10年[31] - 独立董事反对或弃权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披露异议意见[30] - 须经股东会审批事项,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实施[33] - 规则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36]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监管规则为准[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