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601857)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10月25日以发起方式设立,11月5日注册登记[7] - 公司H股于2000年4月7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A股于2007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020,977,818元[10] 股份相关 - 公司发起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1600亿股,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600亿股,每股金额1元[3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3,020,977,818股普通股,其中A股161,922,077,818股,约占88.47%,H股21,098,900,000股,约占11.53%[33]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11至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职工董事1人[169] - 独立董事至少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1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69]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7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8]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2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2]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