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601857)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8 21:02

融资与担保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公司特定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0]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会提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2个工作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召集人应在股东会召开45日前通知各股东[14]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10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9] 其他规定 - 公司设2名副董事长,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会议[2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应选出董事人数在2名以上时实行累积投票表决方式[2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3]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应分别进行[29]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3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37]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相关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实行累积投票制时,董事候选人获同意票数超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股份数为准)二分之一者为中选[29]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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