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10月25日发起设立,11月5日注册登记[7] - 公司H股于2000年4月7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A股于2007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020,977,818元[10] -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邮政编码为100011[10]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3,020,977,818股普通股,其中A股为161,922,077,818股,约占股本总数的88.47%,H股为21,098,900,000股,约占股本总数的11.53%[37] - 公司发起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1600亿股[3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600亿股,每股金额为1元人民币[36] 注册资本变动 -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4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45]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A股股份不超已发行A股数量5%,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否则需经股东会决议;收购H股按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执行[52] - 公司A股上市前已发行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5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有权60日内请求撤销[6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6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7]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至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至少占三分之一,且至少1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5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184]
中国石油股份(00857)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