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控股(09998) - 经第三次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光荣控股光荣控股(HK:09998)2025-12-18 21:4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光荣建筑控股有限公司[3] - 注册办事处位于Ocorian Trust (Cayman) Limited相关地址或董事在开曼群岛境内不时决定的其他地方[3] -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通过并采纳第三次修订及重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1][3] - 公司宗旨不受限制,拥有充分权力进行不受开曼群岛法律禁止或规限的任何宗旨[3] - 公司股东法律责任为有限责任[6] - 公司法定股本为1.5亿港元,由每股面值0.01港元之150亿股股份组成[6] 股份相关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案或由董事会决定条款和条件发行股份,不向不记名持有人发行[15] - 更改或废除类别股份特别权利,需该类别股份(非库存股)表决权不少于四分之三的持有人书面同意或另行召开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18]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藉普通决议案增设新股以增加股本[18]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案增加股本、合并或拆分股份、细分或注销股份、更改股本面值货币单位[21][22] - 公司可通过特别决议案削减其股本或非可供分发储备[22] - 受规限下公司有权购买或收购自身股份、认股权证及其他证券[22] - 公司购回或赎回或交回之股份可注销或归类为库存股份[22] - 不得就库存股份向公司宣派或支付股息及作出其他资产分派[23] - 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及董事会厘定的条款和条件出售库存股份[25] 股东大会 - 公司每个财政年度须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且须于财政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7] - 股东特别大会可由持有公司股本中不少于十分之一投票权(按每股一票基准计算)的股东书面要求召开[47] - 召开公司股东周年大会须有最少21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大会须有最少14日书面通知[48] - 股东大会上,董事会处置未发行股份数额不得超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份)20%[51] - 股东大会上,董事会购回证券数目不得超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份)10%[51] 董事相关 - 董事人数不少于2人,除非股东另有决定,否则不设上限[73] - 董事任职服务酬金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确定,未达成协议则平分,任职时间短按比例收取[75] - 向董事支付离职补偿金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75] - 董事在破产、身故、连续六个月缺席会议等情况须离职[76] - 当时在职董事不少于四分之三人数书面通知可免董事职务[76] - 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三分之一董事或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董事应轮值退任,且董事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79] 财务相关 - 公司财政年度结算日为每年6月30日或董事会另行厘定的日期[122] - 资产负债表等文件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日期前不少于21日送交股东等[122] - 股东可通过普通决议委任核数师,任期至下一次股东周年大会结束,酬金由股东在股东大会决定[125] - 核数师有权取用公司簿册、账目及单据,每年审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提交报告[125] 其他 - 公司清盤決議案須為特別決議案[133] - 清盤時剩餘資產按股份已繳數額比例分派給股東,不足償還全部已繳股本時股東按比例分擔虧損,且受特別股份權利規限[133] - 股息支票或股息單連續兩次不被兌現或首次無法送遞退回後,公司有權停止郵寄或電子發送股息權益支票或股息單[136] - 公司出售無法聯絡股東股份需滿足:刊登廣告前12年期間內有關股份至少有3次應繳付或已繳付股息或其他分派且無被認領;按規定發出通知、刊登廣告且自刊登日起三個月(或交易所允許的較短期間)已過[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