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大红袍股份有限公司(0269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印象大紅袍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印象大紅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決策功能,做到事 後審計、專業審計,確保董事會對管理層的有效監督,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 《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C1(以下簡稱《企業管治守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聯交所」)等公司股票上市地證券監管機構、證券交易所的監管規則和《印象大紅 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 本細則。 – 1 – 第二條 審計委員會及其成員應認真履行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本細則的規定。 第二章 審計委員會的組成 第三條 審計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其成員至少要由3名成員組成,其成員必須以獨立 非執行董事佔大多數。 公司現任外部審計機構的合夥人在終止成為該審計機構的合夥人之日或不再享有該外 部審計機構的財務利益之日(以日期較後者為准)起兩年內不得擔任審計委員會委員。 第四條 審計委員會委員(以下簡稱「委員」)由董事長或者1/3以上的全體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