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30095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其他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12] 报告流程与要求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需向董事长和董秘预报[14]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应向董事长报告多方面内容并知会董秘[14] - 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15]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传递分三步程序[15] 其他规定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17] - 公司将追究因瞒报等导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或报告失实的责任人责任[17]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中“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括本数[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