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06099) - 海外监管公告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提前十四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 - 八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至少提前十四日和三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7] 会议变更与通知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不迟于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8]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委托出席规则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一名董事不得超两名委托[11] 利益冲突处理 - 董事有重大利益冲突,该事项以董事会会议处理[12] 会议召开方式 - 原则现场召开,可现场、视频或电话会议[13] - 经同意,临时会议可传真、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13] 议案表决规则 - 未征得一致同意,不得就未通知议案表决[14]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过半数通过[18] 议案处理限制 - 议案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议案[18] 提议延期规则 - 四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议延期[18]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20] 规则生效与废止 - 本规则股东会通过生效,2024年1月18日原议事规则废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