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捷智能(688455) - 公司章程
科捷智能科捷智能(SH:688455)2025-12-22 16: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简称科捷智能,代码688455[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803.0666万人民币[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68,030,666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东信息 - 青岛益捷科技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认缴股份3100万股,持股22.8551%[18] - 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认缴股份2014.5524万股,持股14.8525%[18] - 青岛易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股份1588.0685万股,持股11.7082%[18] - 青岛日日顺创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股份1154.902万股,持股8.5147%[18] - 邹振华认缴股份1100万股,持股8.1099%[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3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9]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三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51] 财务资助与关联交易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的财务资助事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3]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三千万元的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5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5] - 出现特定情形,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十日内反馈[68][69][7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4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40][14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1] - 现金分红每年应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7]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5]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登记事项变更应办变更登记,解散办注销登记,新设办设立登记[19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