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00057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苏常柴苏常柴(SZ:000570)2025-12-22 19: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时,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特定事项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9][2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提建议,未被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8] 独立董事待遇与支持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中披露[22]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和人员支持[24]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4]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超5%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6]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修订和解释[26] - 本制度自2025年12月22日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