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0005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苏常柴苏常柴(SZ:000570)2025-12-22 19: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 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总资产10%等情形需审议[6]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以上等情形需审议[7]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需审议[8] - 公司对自身项目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投资事项需审议[8] - 资产抵押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需审议[8] - 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委托理财事项需审议[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事项需审议[9]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12][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5] 股东会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8] 特殊情况处理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需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选举[26]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26]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4] - 本规则自公司2025年12月22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