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000570)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苏常柴苏常柴(SZ:000570)2025-12-22 19:16

股权结构 - 公司于1994年获批首次发行4000万人民币普通股内资股,含法人股1000万股、社会公众股3000万股[1] - 1996年1亿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在深交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705,692,507元人民币[3] - 已发行股份数为705,692,507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占78.74%、境内上市外资股占21.26%[1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收购本公司股份触及特定情形董事会应与股东沟通[14][15] - 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需在规定时间内注销或转让,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3]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或章程,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年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5][38]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37][38] 股东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1] - 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董事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55] - 董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56]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69]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9]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101]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财报[99]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续聘提前60天通知[111][11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6] - 章程自2025年12月22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