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000570)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财务资助期限与限制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12个月[4] -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等期间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5] 审议与决策 -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特定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披露要求 - 披露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8][9] - 被资助对象出现还款问题等情形需及时披露[10] 责任与生效 - 违反规定提供资助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14] - 制度自2025年12月2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