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1] 信息披露载体 - 指定刊载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8] - 指定网站为https://www.sse.com.cn[8] 信息披露内容 - 应披露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文件[11] - 定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12]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年度和中期报告需含转股价格调整等内容[12]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以临时报告披露[13]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3] 人员履职与关联信息披露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应披露[14] - 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控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0][21] 财务报告审计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1]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1] - 总裁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长召集审议,董秘组织披露[19][24][25] 信息披露审批与公告流程 - 涉及董股东会决议等信息披露,董秘编制审核,经审批后上交所审核公告[25] - 重大事件不需董股东会审批的信息披露,职能部门报董秘,董秘编制审核,按流程审批后上交所审核公告[25] 其他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通知并说明原因及听取陈述意见[21]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制度[22] 文件保存期限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相关信息披露传送、审核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29]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为10年[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查文件、档案等资料至少保存10年[35] 子公司与股东信息报送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应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7] - 相关知情人需在知悉内幕信息或被认定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2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36]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指定的负责人或职能部门需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件信息[27]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37]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负责相关事务[38] 信息变更与违规处理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需在变更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46]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处理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备案[50] 监督与考核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42] - 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执行制度情况纳入公司考核范围[5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5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56]
东方明珠(600637) - 东方明珠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