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600637) - 东方明珠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信息披露制度 - 2025年12月22日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1] - 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2][3] - 董事会秘书两交易日内核查提交材料并提审核意见[4] - 相关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涉商业秘密需登记公开情况[4][5]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自通过之日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6][7]
信息披露制度 - 2025年12月22日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1] - 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2][3] - 董事会秘书两交易日内核查提交材料并提审核意见[4] - 相关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涉商业秘密需登记公开情况[4][5]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自通过之日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