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600637) - 东方明珠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制度管理 - 2025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1]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1] - 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1] 信息报送 - 拒绝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报送要求[2] - 报送内幕信息时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登记备案[2] - 向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按规定登记[4] - 报送信息时书面提醒外部单位人员履行保密义务[4] - 提供涉及内幕信息文件需列明清单并附函,接收者签名留存[4] 外部单位约束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信息买卖证券[5]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致公司损失,公司依法追究责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