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30098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领导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审计工作[5] 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一次[5]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编制次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20] 审计种类与方式 - 审计种类包括财务、内控、合同审计等多种类型[11] - 审计方式有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13] 审计工作内容与对象 - 工作内容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础建设项目审计等[14] - 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及其部门、子公司等[8] 审计依据与原则 - 依据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公司章程等[9] - 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原则[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2]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6] 特殊审计情况 - 特殊事项审计经授权可突击审计,无需送达通知书[21] 异议处理 - 被审计对象有异议应在三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或申诉[28] 后续审计与奖惩 - 必要时开展后续审计,结果报审计委员会[22]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和奖励[29] - 被审计对象或审计工作人员违反制度给予处分、要求赔偿,涉嫌犯罪移送司法[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