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燃气(09908) - 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嘉兴燃气嘉兴燃气(HK:09908)2025-12-22 21:1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5] - 主席由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选举产生,报董事会批准[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8]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建议[11] - 物色董事、高管人选并提供意见[11] -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11] - 就董事委任等向董事会提建议[11] - 建立备选高管人才库,审核资格并提建议[15]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七天通知,可豁免[14] - 主席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可提临时会议,提前五天通知,可豁免[14]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可多种方式召开[16] - 由主席主持,可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主持[17] - 表决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记录初稿发委员,终稿发董事[18]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8] 其他规定 - 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信息[16]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不能履职[16] - 委员及列席人员有保密义务[19] - 工作规则及修订由董事会审议生效[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