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006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和通广和通(HK:00638)2025-12-22 22:54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每年一次[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等提议、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8]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0] - 特定情形下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0] 提案相关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4] - 通知和补充通知应披露提案等资料,董事选举披露候选人资料[15] 其他规定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8] - 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范围[20] - 类别股相关事项需类别股股东会特定表决通过[22]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不得修改,否则视为新提案[2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为准[28] - 表决前推举非关联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30] - 股东大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32]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2]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特定股东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公司应在回购决议次日公告[34]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5]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