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审议通过[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审议通过[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通过[9]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审议通过[9]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须审议通过[9]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通过[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8] - 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提议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8]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需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18] - 召开股东周年大会,需于会议召开21日前公告通知[22] - 召开临时股东会,需于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3] - 因特殊原因延期或取消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请求委托代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权利[26] -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在有关会议召开前24小时备置于指定地方[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1][3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以前将提案递交董事会[3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1]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47] 股东会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董事会普通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授权,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4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且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5]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45] 其他规定 - 关于每项议案,登记发言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39] - 公司有2位或2位以上副董事长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股东会[36] - 股东会决议应根据规定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4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8]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0][51]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需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54]
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