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炼石(000697)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炼石航空炼石航空(SZ:000697)2025-12-23 18:47

公司基本信息 - 1997年2月2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9.25万股,3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608.83万元[10] 股份相关 - 经多次批准,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变更为87310.0876万股且全为普通股[16][17]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等[25]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5]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41]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6]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8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6]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3] - 独立董事每年需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94]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8] -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5名,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10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归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4] - 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股利分配[114] 交易与担保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5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9] 会议通知与记录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4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