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601868)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董应占半数以上[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以全体董事超半数选举产生[4] - 外部审计前任合伙人终止相关日期起两年内不得任委员[4] 监督检查 - 督导内审部门对重大等事项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8] - 每半年度结束后10日内核查关联交易决策履行情况[9] - 每半年度结束后30日内审查关联交易总体情况[9]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日书面通知[15] - 必要时或2名以上委员提议,3日内签发临时会议通知[15] - 会议通知提前3日书面送达(特殊情况除外)[16] 参会规定 - 每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董委托独董[16]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等情况视为不能履职[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超半数通过[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