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2]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股东会召集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15]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2]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会议主持 - 不同主体召集的股东会,在主持人不能履职时有不同主持安排[27][29][30] 参会要求 - 会议主持人可命令不具备出席资格等人员退场,不服从可强制退场[33] - 股东参会需出示相应证件,代理出席需授权书[33][34] 资格验证与质询 - 召集人和律师验证股东资格,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人员及股份总数前会议登记终止[37]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管列席,接受股东质询但不涉及商业秘密[37][39] 表决权 - 股东按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单独计票并披露[41]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超规定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41][42]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30%需特别决议通过[46]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以上,或股东与关联方合并持有公司股份达50%以上时,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9] 决议实施与公告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实施[5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53] 会议记录与法律意见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55]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56] 董事候选人 -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通知公告前书面承诺接受提名,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履行职责[48] 通知送达 - 公司通知可通过多种形式发出,不同形式有不同送达日期[58][59] 信息披露 - 公司通过指定网站和媒体向内资股股东披露信息,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按规定刊登[64] -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网站和媒体,不得用其他形式代替公告[64] 规则修改与解释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63]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原规则失效[64]
广发证券(000776)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