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炼化工程(02386) -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及副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2]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任命[4] - 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每年至少与独立审计师召开两次会议[5] - 确保最少每年检讨一次内控及风险管理系统有效性[6] - 对独立审计师聘用等提建议[4] - 审阅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表[5] - 检查公司财务、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5] - 建立处理会计等事项投诉举报程序[7] - 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解任建议[7] - 有权提议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等[9] -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0]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会议定期或按需召开,可聘任专业机构[13] - 主任召集会议,提前5至10日送达通知[13] - 全体委员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到会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3] - 会议记录初稿和定稿先后送委员,签署后送董事会成员传阅[13] 其他 - 财务部门定期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资料并报告情况[8] - 主任负责召集、主持会议等职责[10] - 主任不能履职时副主任履行,副主任不能履职时推举独立董事代行[11] - 本规则由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与监管规则冲突时以监管规则为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