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00323) - 海外监管公告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
2025-12-24 22:42

募集资金监管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项目资金要求 - 募投项目投入未达计划50%且超期限需重新论证[10] 资金使用规定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为保本型[11] - 单次临时补流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2] - 应在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3]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六个月内实施[13] 信息披露要求 -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5] 项目核查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15] - 编制披露募集资金存放等专项报告[15] - 报告含募集资金基本及使用情况[15] - 投资进度与计划有差异需解释原因[15] 制度执行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