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责任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5]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5]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8]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指定媒体需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中选择[9] 信息披露管理 - 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日常事务管理[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4] 信息披露形式 - 公司披露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15]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17]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9] 会议决议报送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需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21]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内将相关文件报送深交所,经审查后刊登决议公告[21] 股东会相关通知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至少两个工作日前发布通知说明原因及延期日期[21]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披露[22]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之一,公司应及时首次披露[24]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公司应披露原因等并每隔三十日公告进展[25] 子公司事件披露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参照披露[25] 异常交易及媒体消息处理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可能影响交易时,公司应了解情况并澄清[25] 控股股东责任 - 控股股东等应及时准确告知公司重大事件并配合信息披露[26]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按规定通知、表决并说明原因[26] 信息发布流程 - 对外发布信息要经部门核对、审核、董事长签发等流程[29]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定期报告需相关人员编制、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9] - 临时报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30]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31] 重大信息处理 - 重大信息需相关人员及时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并披露[31] 未公开信息管理 - 未公开信息按规定流程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32] 信息问询机制 - 公司应建立向控股股东等的信息问询机制并定期问询[37] 股东情况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38] 董高人员股份买卖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4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报告公告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42] 信息提前泄露处理 - 公司预定披露的信息提前泄露等情况应立即披露[46] 保密协议 - 公司董事会应与信息知情者签署保密协议[46] - 公司向大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确认签署保密协议[48] 责任处分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导致违规应受处分[51] - 公司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相关责任人可受行政及经济处罚[52]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等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2]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54]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54] - 公司应确定投资者、分析师提问可回答范围[54]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54] - 开始投资者关系活动前,公司应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54] 文件核查 - 公司应核查特定对象知会的文件,有错应要求改正[55] 未公开重大信息处理 - 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报告深交所并公告[56] - 公司董事等不得向相关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56] 财务信息内控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制度[57] - 公司内控审计部对财务内控制度进行监督并报告[57]
雪浪环境(30038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