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002573)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 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 序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 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 提前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