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002573)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清新环境清新环境(SZ:002573)2025-12-25 19:02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业务发展(科技创新)委员会由 3 - 5 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 人员管理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三分之二前暂停行使职权[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会议规则 - 委员会会议应于召开前 3 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不提前通知[13] - 会议通知发出 2 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被通知人收到通知[13] -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讨论议题与委员有关联关系时,关联委员应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可举行[15] - 出席会议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无关联委员总数二分之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有效,有关联关系时,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16] 文件管理 - 通过的议案属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事项,应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审议[16] - 委员会会议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8] 规则执行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0]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其他 - 文件制定主体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