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医药(30152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与补选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人员确定与移交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8]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半年内董事、高管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1] 异议处理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董事会申请复核[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