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7] 投资限制与清单 - 定期制定及动态调整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禁止投资清单内项目[8] - 对外投资应围绕主业开展,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活动[9] - 非主业投资占年度投资比例不高于5%[14] - 财务性投资占年度投资比例不高于5%[14] 投资决策与审批 - 对外投资项目须内部立项并开展可行性研究,经批准后执行[11]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3] - 年度投资计划由投资发展部协同多部门编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14] - 非主业及财务性投资超比例需报董事会批准[14] - 对外投资实行专门管理和分级审批制度[16]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有对应绝对金额要求时需关注[17] - 对外投资部分指标占比达50%以上且有对应绝对金额要求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交易,按累计金额确定批准权限[19] 特定投资规定 - 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与衍生品投资[20] - 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执行严格联合控制制度[20]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机构并签书面合同[20] 投资流程与后评价 - 对外投资决策经项目提出、立项等阶段[23] - 特别关注类和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三年内开展后评价[25] 投资清算与责任追究 - 符合特定情况时公司应研究投资清算回收或转让事宜[27][28] - 公司经营层及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情况,追究造成经营损失相关责任(政策或行情变化除外)[34] - 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34] - 对造成公司投资决策失误和财产损失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处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还可追究损害赔偿责任[34]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8] 负面清单内容 - 负面清单包含不符合产业政策、经济布局、企业战略等的投资项目[40] - 负面清单包含与企业资产规模等不匹配、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投资项目[40] - 负面清单包含境外非主业、威胁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项目及金融衍生品投机交易[40] - 负面清单包含对产权不明晰、有重大债务风险企业的并购或投资[40] - 负面清单包含预期投资收益率低于合理收益率的项目及组建与主业无关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40] - 负面清单包含向企业董监高及其近亲属企业投资、未明确方式和负责人的投资项目等[41]
浙江东日(600113) -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