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7:01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人员委任与通知 - 主席及成员由董事会委任,获委任人员7天内交书面通知备案[6] 会议相关 - 每年与审计机构开会两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16] - 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主席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定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主席召集主持,提前五日通知,不能出席可委托他人[16] - 秘书提前三日分发资料,记录内容并传阅[16] 报告与监督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主席每年至少提交一份工作报告[17] - 财务报告有问题时披露信息,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12]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内部审计机构接受监督指导,重大问题直接报告[14]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废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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