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7:01

人力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人力委员会由三至五名成员组成,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独立非执行董事过半数,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 获委任人员7天内交接受委任书面通知备案[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人力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五日通知成员,会前三日分发资料[14] - 会议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人力委员会职责 - 研究董事与高管考核标准并提建议[8] - 就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8] - 审议或制订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与规划[9]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变动建议[11]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 公司认为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有益[20] - 设定成员组合时多方面考虑多元化[22] - 委任以用人唯才为原则,考虑多元化益处[22] - 甄选按多元化范畴为基准[23] 政策监督与执行 - 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每年披露董事会组成并监察政策执行[24] - 适时检讨政策确保有效[25] - 讨论修订建议并由董事会审批[25] 细则相关 -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印发之日起施行[18] - 原《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废止[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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