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信息汇报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经理层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1] 审计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并要求其提交书面计划[2] - 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3]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完成审计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核[3] 改聘规定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改聘需经多环节决议[4] 制度更新 - 本制度印发后,原《审核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废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