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科技(603703) - 盛洋科技关于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监管处罚 - 2025年12月26日公司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1] - 叶利明、徐凤娟2020年12月签收益保障协议违规[1] 后续措施 - 相关人员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1]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诉讼[2] 公司回应 - 相关人员吸取教训杜绝问题,不影响正常经营[3] - 公司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监管处罚 - 2025年12月26日公司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1] - 叶利明、徐凤娟2020年12月签收益保障协议违规[1] 后续措施 - 相关人员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1]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诉讼[2] 公司回应 - 相关人员吸取教训杜绝问题,不影响正常经营[3] - 公司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