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7] 其他报告情形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21] - 公司证券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须当日报告[2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增持、减持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20] 报告流程与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立即报告并送达文件[30]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应预报重大信息[30]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决议应在当日报告[31] - 与有关当事人签署协议应在当日报告主要内容[32]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33]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需在当日内[38]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38] 信息管理责任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35] - 信息未公开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董事会应控制知情者范围[42]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5]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9] - 因协议或安排未来十二个月内或过去十二个月内有特定情形视同为关联人[50]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51][52]
节能环境(30014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