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2010年7月12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50万股,8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033.3863万元[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5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20] 股权结构 - 邓电明和王维勇设立时持股比例均为22.632%,认购股份均为14,710,800股[21] - Sequoia Capital China II Holdings, SRL设立时持股比例为20.560%,认购股份为13,364,000股[21] - 王向武设立时持股比例为15.088%,认购股份为9,807,200股[21] - 叶孙义和郑顺炎设立时持股比例均为7.544%,认购股份均为4,903,600股[21] - 厦门乾宇光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设立时持股比例为4.000%,认购股份为2,600,000股[21] 股份限制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2,033.3863万股,均为普通股[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法违规董高请求相关机构诉讼[41]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担责,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43][4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52] - 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需股东会审议[5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营收、净利润等多项指标超一定比例需审议[57]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64] - 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68]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8]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9]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1]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96]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98] - 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0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2]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11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122] - 高管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55] 独立董事规定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40] - 担任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41]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46]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4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8] 利润分配 - 交纳所得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比例为10%,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70] - 满足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且至少分红一次[172][173] 信息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6] - 指定《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告和信息披露媒体[195] 公司合并分立 - 合并可采取吸收或新设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且章程无特殊规定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7][198][199] - 合并、分立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分立前债务一般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99][200]
乾照光电(300102)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