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起重(002523) - 公司章程
天桥起重天桥起重(SZ:002523)2025-12-26 20: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664.08万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1,664.0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3] 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32,907,053股,占比27.42%[20] - 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认购20,399,997股,占比17%[20] - 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2,675,888股,占比10.56%[20]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30]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职工董事1名[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1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171]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75]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65]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8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86]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营层决策[15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97] -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