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境(03989) - 有关提供财务资助之须予披露交易
股权结构 - 雄安首创由首创投资及首创环保集团分别持有49%及51%权益[4][11][16] - 首创环保集团在公司已发行股份中拥有约45.11%权益,为控股股东[4][11] 贷款信息 - 2025年12月26日首创投资、首创环保集团分别向雄安首创提供6174万、6426万元贷款[3][5] - 贷款年利率4.55%,还款期一年,利息季付,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8][9] 交易性质 - 贷款协议交易构成关连交易,首创投资获部分规定豁免[4][11] - 贷款协议交易为须予披露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5%低于25%[4][12] 其他要点 - 非执行董事郝春梅在首创环保集团任职,就决议案放弃投票[12] - 首创投资贷款为加强雄安首创财务及满足业务资金需求[7] - 集团以一般营运资金为贷款协议融资[6] - 董事会有两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和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