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境(03989) - 有关提供财务资助之须予披露交易
首创环境首创环境(HK:03989)2025-12-28 18:02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APITAL ENVIRONMENT HOLDINGS LIMITED 首創環境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於本公告日期,雄安首創由首創投資及首創環保集團分別持有49%及51%權益。 首創環保集團被視為於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中擁有約45.11% 權益,故為本公司之 控股股東及關連人士。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貸款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 易構成本公司之關連交易。儘管如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89條,首創投資提供 貸款獲全面豁免遵守申報、公告、年度審閱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因為(i)其乃按 一般商業條款進行及(ii)貸款金額乃按首創投資於雄安首創49%的股權比例而定。 由於有關貸款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 但均 低於25%,故該交易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 之申報及公告規定。 1 貸款協議 董事會宣佈,於2025年12月26日,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