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高速公路(00995) - 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人力委员会基本信息 - 人力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12月26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 由三至五名成员组成,至少一名不同性别成员,独立董事过半,主席为独立董事[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委任与备案 - 获委任人员应7天内交接受委任书面通知至董事会备案[6] 主要职责 - 研究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8] - 就薪酬、激励计划等向董事会提建议[8] 职权与检讨 - 负责人力资源、薪酬期权等管理[10][11][12]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建议[12] - 每年披露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检讨结果[12] 会议相关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等方式[1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日通知成员[16] - 会议资料提前三日分发[16]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9] - 决定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其他 - 审核员工退休金等福利计划并汇报决定或建议[16] - 拟订的薪酬方案等需提交董事会及/或股东会批准[16] - 公司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考虑多方面多元化[23] - 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每年披露董事会组成并监察政策执行[25] - 适时检讨政策并提修订建议由董事会审批[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