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高速公路(00995) - 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制度 - 公司2025年12月26日通过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1] - 委员会由三至五名成员组成,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独立董事过半,主席为独立董事[6] - 获委任人员7天内交接受委任书面通知备案[6] 委员会职责 - 研究董事与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8] - 就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8]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建议[12] - 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管进行年度业绩评估并提任免建议[12] 会议相关 - 秘书记录会议内容,明确记载独立董事意见并签字确认[14]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日通知、前三日分发资料[16] - 拟订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及/或股东会批准[16] - 决定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其他 - 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考虑多方面多元化,委任用人唯才[23] - 甄选董事会人选按多元化范畴为基准[24] - 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董事会组成并监察政策执行[25] - 适时检讨政策,讨论修订建议后由董事会审批[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