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600037) -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歌华有 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建立,并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从而确保公 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 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 "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 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