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派外部董事履职工作细则
外部董事履职规定 - 委派外部董事履职工作细则2025年12月29日经会议审议通过[1] - 外部董事每年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不少于总数4/5[4] - 董事对议案反对、弃权或未按股东意见表决需书面报告[6][11] 报告提交要求 - 外部董事每年书面汇报履职情况[8] - 专职外部董事每年提交专题(调研)报告不少于1份[10] - 外部董事每年提交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11] 重大事项报告 - 出现特定重大情形,外部董事需限期报告[9] - 重大事项自发生日起2日内向证券法务部报告[13] 履职情况报送 - 专职外部董事每季度报送履职情况[13][15] - 兼职外部董事每年报送履职情况[15] 其他规定 - 专职外部董事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经营例会[15] - 子公司应为外部董事提供资料并邀其参会[17][18] - 工作细则以国家、省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解释施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