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300078) - 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思创医惠思创医惠(SZ:300078)2025-12-29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4月12日核准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1787223亿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1787223亿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6]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未被通知参加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29][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3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20]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