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2年11月20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并注册登记[4]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5] - 公司经营宗旨是以客户为中心提供综合物流服务和供应链管理,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10]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船舶代理等多项业务[10] 股份与股本 -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7,173,751,227股,其中A股为5,157,470,227股,占股本总额的71.89%;H股为2,016,281,000股,占股本总额的28.11%[1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73,751,227元,发行新股后相应调整并办理变更登记[18] 股份发行与上市 - 2002年11月20日公司向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发行2,624,087,200股内资股[16] - 2003年2月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787,406,000股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16] - 2019年1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1,351,637,231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7]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财务资助与收购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4] 股东权益与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2] - 股东可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3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34][36]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案需股东会审议[4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的股东书面要求可召开临时股东会[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人[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四日前通知全体董事[9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3] -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5]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60]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十日内公示;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4]
中国外运(601598)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