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6015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版)
2025-12-29 19:16

董事会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人[4] - 董事任期三年,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4]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十四日通知全体董事[12]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12] - 临时董事会可书面传签表决,重大事项除外[14] - 紧急事项可口头通知,召集人需说明并记录[14]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否则顺延或需全体董事认可[16]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8] - 董事会决议一般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反对赞成票相等时董事长多投一票[20] - 非关联董事会议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5] - 董事长行使多项职权,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有替代规则[9] - 董事会决定重大问题应听取公司党委意见[8] - 部分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提出缓开或缓议[15]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3] - 董事修改会议记录需一周内书面报告董事长[24] - 董事会秘书安排纪要和决议记录,与会董事签字确认[25] - 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表决异议可免责[26]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2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26]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记录保存期限为永久[26] - 规则术语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29] - 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作为《公司章程》附件[29]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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