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获批公开发行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10日在北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8300万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3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份发行与转让 - 章程或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1] - 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的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24]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事长1人[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4]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8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2名以上,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9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定期会议[96] 高管与利润分配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11] 信息披露与沟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107]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135] - 公司与投资者纠纷解决方式有自行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135] 章程与清算 - 三种情形下公司应当修改章程,如法律修改、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等[137]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9]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129]
奥美森(920080) - 公司章程